新華社記者昨日瞭解到,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在審查一起重大販毒案件時找到疑點,由此發現一起為服刑人員偽造立功情節,涉及多名執法褐藻醣膠副作用人員和社會人員的假立功案件。目前,假立功案件策劃人周某、莫某已被逮捕,深圳市龍崗區看守所原教導員古某等3人涉嫌徇私枉法,已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辦。
  2013年4月,因犯行賄罪、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的龍崗區看守所在押人員楊某舉報稱,犯罪嫌疑人阿良住商婚禮顧問公司(化名)長期在龍崗販賣毒品。公安機關隨後安排線人向阿良要貨,併在交貨現場將其抓獲。
  這一販毒案件承辦人、深圳市檢察院公訴一處檢察官張若平在提審阿良時發現多個疑點,遂將案件疑點作為借錢線索移交給深圳市檢察院偵查部門。偵查部門發現,楊某因檢察機關抗訴其原審判決量刑畸輕,而向公安機關舉報“重大販毒線索”,意圖立功抵罪。而楊某的委托代理人周某、莫某為幫助楊某“立功”,導演並誘騙阿良到深圳充當販毒交易人,許諾事成後給他5000元報酬。
  這一假立功案件不僅有社會人員充小分子褐藻糖膠當中介,還有看守所執法人員參與其中。目前,周某、莫某都已被依法逮捕,檢察機關則立案查辦了龍崗區看守所原教導員古某等3名徇私枉法的執法人員。據新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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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人假裝越獄 兩人舉報立功
  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減刑背後隱藏權力尋租
  千方百計獲取線索,檢舉、立功、減刑,如果沒有找到這條“越獄”的捷徑,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現在還在監獄里服刑。
  在監獄中,像張海這樣走“越獄”捷徑的犯人並非孤例。
  2004年11月6日,在河南省駐馬店市監獄服刑的罪犯白玉崗、樊獻明與在同一監獄服刑的李廣、張愛國預謀,由張愛國假裝脫逃,然後由白玉崗、樊獻明向監獄舉報,製造白玉崗、樊獻明立功的假象。經駐馬店市監獄刑罰執行委員會研究,認為白玉崗、樊獻明阻止他人重大犯罪,屬於重大立功。駐馬店法院裁定,對白玉崗減刑17個月,且在樊獻明已於2004年上半年被裁定減刑14個月的情況下,又作出對樊獻明減刑20個月的裁定。
  最高檢檢察官尚愛國認為,我國現行減刑制度容易滋生司法腐敗。獄警和法官手中握有決定罪犯減刑的權力,罪犯是否“認真”遵守監規,是否“確有”悔改表現,是否呈報、建議減刑,是否裁定減刑,減多減少,早減晚減,完全由獄警和法官決定。
  “我國現行減刑制度不受次數限制,間隔一兩年就可以減刑一次,這使得獄警和法官手中的減刑權力有很多的尋租機會。”尚愛國如是表示。據南方周末  (原標題:內外勾結 假立功謀減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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